1、物資的領用發放
(1)我方應按施工圖紙編制材料領用計劃并加蓋我方的單位公章,經業主審核后辦理材料領用手續。
(2)設備的領用由業主開具領料單,我方負責到物資裝備公司提貨。
(3)我方自行供應的材料隨時接受業主的抽檢。
(4)計劃員根據項目施工計劃及施工圖紙嚴格控制材料的發放數量,分期分批地組織材料供應。開具《領料單》時要把材料名稱、規格型號、證件自編號、工程名稱或編號等內容填寫清楚。
(5)材料發放時,保管員要認真核對《領料單》存在以下情況不應出庫:手續不全、不清不出庫;數量未點交清楚不出庫;未經檢驗的材料不出庫;材質不清、質量不合格、保養不好不出庫。
(6)保管員發料后及時下帳,并查點庫存,做到“日清月結”、“永續盤存”。
2、材料的接收,檢、試驗管理
(1)材料接收:業主和供貨商提供的設備和材料,在交接時,雙方應對包裝箱和設材進行外觀檢查,必要時備注說明包裝情況,辦理交接手續。
(2)材料的檢、試驗管理
1)設備的和材料的開箱檢驗:由業主根據施工計劃組織開箱檢驗工作,我方參加。
2)開箱后,我方按照要求和規定完成物資的檢、試驗工作,填寫檢驗記錄。
3)經檢試驗不合格的材料,由業主提供的,應立即書面通知業主/監理;我方提供的,立即通知供貨方,及時更換器材。
(3)材料檢驗工作流程及其內容
1)到貨材料由保管員進行數量驗收,有差錯時由計劃員復核。
2)檢驗員作外觀質量驗收和幾何尺寸檢測。
3)由檢驗員對質量證件進行初審,材料責任工程師進行復核。
4)根據程序文件的要求委托有資格的檢試驗機構對材料進行試驗。
5)對檢試驗機構出具的檢試驗報告進行審核。
6)通過以上檢驗均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
7)檢驗員負責認真填寫“材料入庫驗收記錄”,檢驗結束后各參檢人員均簽章確認。
8)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應隔離存放并做好標識,以避免混淆。
9)對檢驗合格的材料,應在實物上和證件上進行標識。
10)在施工過程和單機試運時發現的材料問題,應書面報業主。
(4)材料的試驗
1)材料的檢、試驗管理工作依據
A材料標準、訂貨合同
B設計圖樣及施工規范
C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
D業主提供的國際標準
2)若材料的質量證明文件上有漏項指針或對其技術指針的質疑,可按材料標準進行所缺指針或質疑指針的試驗。
3)業主有要求時,可按其所要求的項目進行材料的檢、試驗。
(5)材料的質量證件管理
1)證件的初審
A質量證明文件上必須有具有發證資質的發證單位公章、檢驗員簽章以及供貨單位公章、經辦人簽章,且字跡清晰;
B質量證明文件所確定的品名、規格、型號、材質、生產批號、數量等要與材料實物和其標記的內容相符;
2)證件的復審:檢驗員根據相關標準的要求對質量證件逐項審核,并簽章確認,材料責任工程師對初審的質量證件復審其正確性,簽章確認。
3)材料驗收合格后,材料責任工程師需及時填寫材質證登記臺帳。
4)證件歸檔管理
A原始質量證件由材料責任工程師類別分類歸檔保管,可供隨時查閱。
B工程機械完工前,整理出所有的質量證件作為交工資料。
(6)材料的標識管理
所有到庫的材料應按以下要求進行標識,以保證使用材料的準確性和可追溯性。
1)庫內存放的材料要掛料簽、料場存放的材料要立標牌。
2)業主提供的材料有色標標識的,沿用其標識;沒有色標標識的材料,為防止其材質混淆,參照業主的色標方案制定出新的色標方案報業主。
3)材料分離、分割而使用原標識不全時,要進行原標識的移植。
4)合金鋼材料在檢查合格后,應立即以油漆或掛標簽等方式進行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