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個仿古建筑工程項目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時,要列入該項目所涉及到高處作業的各項安全措施,并要盡量采取地面作業,減少各種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問題,范圍較為廣泛,既有一般的要求,如設置安全標志,張掛安全網等,也有各種專項措施。為明確職責,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在進行施工以前,應該由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逐級向有關人員作好安全技術交底。高處作業人員在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解決和落實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對各種用于高處作業的設施和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檢查,經確認完好后,才能投入使用。
3)高處作業人員,一般每年需要進行一次體格檢查。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病、癲癇病等不適合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可安排其從事這類操作。
4)高處作業人員衣著要注意輕便靈活,但要注意不可赤膊裸身。腳下要穿軟底防滑鞋,嚴禁穿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靴。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各項勞動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
5)架子工、結構安裝工等從事的攀登和懸空作業,危險性都比較大,因而要求對從事這些作業的人員進行培訓,并要通過相應的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6)要將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妥善保管,堆放要平穩,不可置放在臨邊或洞口附近,也不能妨礙通行和拆卸。對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應該隨時加以清掃,保持其干凈。拆卸下來的物體、剩余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加以清運,不得任意處置或者向下丟棄。傳遞物件時嚴禁拋擲。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拆除或者加以固定以防跌落傷人。
7)仿古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存在隱患或者缺陷,需及時報告并立刻對其進行解決處理。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要立即停止作業操作。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指標等,任何人都不得損壞、擅自移動位置或者拆除。確實因為施工需要而暫時拆除或者移位安全設施或安全指標的,要上報施工負責人審批后方能進行拆除,并且在相關工作完成以后要即刻進行復原。
8)鑒于我國幅員廣大,南北緯度相差很多,各地習慣等又不相同,在高處作業中要按照各地區的氣候情況和具體條件,分別采取相應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等安全措施。在高聳的建筑物的施工過程中,還應設置可靠的避雷裝置,以防施工作業人員發生觸電事故。
9)仿古建筑工程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完成后要按照類別逐項加以檢驗并且做好記錄。另外,隨著工程的向上進展,高處作業的工作量會隨之增加,要相應地采取分層、定期、不定期等檢查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