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中國古建木構特征,是指從現存中國古建實例中概括出來的、普遍存在的、不同于西方建筑的獨特之處。現存的古代建筑實例最早不過唐代,亦指中國建筑成熟以后直到20世紀初的建筑。唐代以前的建筑,只能從考古發掘出來的一些古建筑遺址、各種藝術品(如繪畫、雕刻等)所描摹的建筑形象等間接資料中略知其一二。據此,古建木結構特征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七項:
1、主要建筑材料為木材
中國古代建筑在結構方面主要采用木材,人們發揮聰明才智將其運用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創造出獨特的木結構形式,以此為骨架,在達到實際功能需求的同時又創造出優美大氣的建筑形體,以及相應帶著獨特魅力的建筑風格。
2、保持構架制原則
結構上以立柱和縱橫梁枋組合成各種形式的梁架(見大木作),使建筑物上部荷載都經由梁架、立柱傳遞至基礎。而建筑的墻壁只起圍護、分隔的作用,不承受荷載,所以門窗等的配置,不受墻壁承重能力的影響和限制,素有“墻倒屋不塌”的妙處。
3、獨創斗拱結構形式
斗拱是中國木結構建筑中的支承構件,指用縱橫相疊的短木和斗形方木相疊而成,向外挑懸,本來只是立柱和橫梁間的過渡構件,后逐漸發展成為上下層柱網之間或柱網和屋頂梁架之間的整體構造層,這是中國古代木結構構造的重要標志和巧妙形式。自唐代以后,斗拱的尺寸逐漸縮小,但它的組合方式和比例基本沒有變壞。因此,建筑學領域常把它作為判斷建筑物年代的一項標志。
4、實行單體建筑標準化
中國古代的宮殿、寺廟、住宅等,大多都是由若干單體建筑結合配置組合而成的建筑群體。無論單體建筑本身規模大小,其外觀輪廓都是由階基、屋身、屋頂(屋蓋)三個部分組成:最下面是由磚石砌筑的階基,承托著整座房屋;立在階基上的是屋身,由木制柱額作骨架,其間安裝門窗隔扇等;上面是用木結構屋架構造而成的屋頂,屋面做成柔和雅致的曲線,四周均伸展出屋身以外,飛檐翼角,上面覆蓋著青灰瓦或琉璃瓦。西方人稱譽中國古代建筑的屋頂是中國建筑的冠冕。
單體建筑的平面通常是長方形的,只在有特殊用途的情況下,才采取方形、八角形、圓形等;而園林中觀賞用的單體建筑,則可以采用扇形、萬字形、套環形等平面。屋頂有廡殿、歇山、錄頂、懸山、硬山、攢尖等形式,每種形式又有單檐、重檐之分,進而又可以組合成更多的形式。各種屋頂都有與之相適應的結構形式。各種單體建筑的各部分乃至用料、構件尺寸、彩畫都是標準化、定型化的,在應用上,要遵照傳統禮制的規定。
宋《營造法式》中對各種單體建筑作了概括的原則的記述。清工部《工程做法》對官式建筑列舉了27種范例,對應用上的等級差別、做工用料都作出具體規定。這種定型化的建筑方法對匯集工匠經驗、加快施工進度、節省建筑成本固然有顯著作用,但后繼者“遵制法祖”,則妨礙了建筑的創新。
5、重視建筑組群平面布局
中國古代建筑組群的布局原則是內向含蓄的,多層次的,力求均衡對稱。一組建筑中的主要建筑物通常是主要人物的主要活動場所,這一點可以從形體、裝飾、配屬建筑等看出來。由于建筑群是內向的,除特定的建筑物如城市中的城樓、鐘鼓樓等外,單體建筑很少是露出全部輪廓,使人從遠處就可以看到它的形象。因此,中國建筑的完整形象必須從組群院落整體去認識。每一個建筑組群至少有一個庭院,大的建筑組群可由幾個或幾十個庭院組成,組合多樣,層次豐富,也就彌補了單體建筑定型化的不足。
建筑組群的一般平面布局取左右對稱的原則,房屋在四周,中心為庭院。大規模建筑組群平面布局更加注重中軸線的建立,組合形式均根據中軸線發展。甚至城市規劃也依此原則,以全城氣勢最宏偉、規模最巨大的建筑組群作為全城中軸線上的主體。唯有園林的平面布局,采用自由變化的原則。
6、靈活安排空間布局
中國古代建筑的室內間隔可以用各種隔扇、門、罩、屏等便于安裝、拆卸的活動構筑物,能任意劃分,隨時改變,使室內空間既能夠滿足屋主自己的生活習慣,又能夠在特殊情況下(例如在需舉行盛大宴會時)迅速改變空間劃分。建筑組群的室外空間──庭院,是與室內空間相互為用的統一體,又是為建筑創造小自然環境準備條件。庭院可以栽培樹木花卉,可以疊山辟池,可以搭蓋涼棚花架等等;有的還建有走廊,作為室內和室外空間的過渡,以增添生活情趣。
7、運用色彩裝飾手段
木結構建筑的梁柱框架,需要在木材表面施加油漆等防腐措施,由此發展成中國特有的建筑油飾、彩畫。至遲在西周已開始應用彩色來裝飾建筑物,后世發展用青、綠、朱等礦物顏料繪成色彩絢麗的圖案,增加建筑物的美感。以木材構成的裝修構件,加上一點著色的浮雕裝飾的平基貼花和用木條拼鑲成各種菱花格子,便是實用兼裝飾的杰作。北魏開始使用琉璃瓦,至明清時期琉璃制品的產量、品種大增,出現了更多的五彩繽紛的琉璃屋頂、牌坊、照壁等,使中國建筑燦爛多彩,晶瑩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