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木結構古建筑裝修的的加固處理建議
為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結合《文物保護法》的規定,現根據《市危險房屋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之規定,按以下處理意見,迅速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加固處理:
①、地基、基礎加固:分別采用水泥灌漿法和增加基底截面法。
②、砌體結構加固:所有裂縫均采用注漿封閉,部分外墻內側增加60mm厚鋼筋砼,磚砌圓形拱采取鋼絲網加固防塌落。
③、木結構加固:按照古建筑木結構修舊如舊的原則,先對各木構件進行白蟻滅治,再采用碳纖維粘貼法加固梁柱節點、化學灌漿法加固腐朽柱腳、附加鋼連接件法加固個別變形過大構件等措施。
④、其它:應拆除周圍搭建的房屋,修繕散水、排水溝,確保不滯水、滲透、浸泡地基持力土層;外墻面粉刷層照原樣修復;增加檐口出挑長度,防止雨水飄入室內。
具體詳細的加固修繕施工方案,應由有設計資質的部門,出具正式施工圖設計,并由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實施,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對該房屋的觀察。
該房屋歷經百年,受外界和自身的影響,地基、基礎、墻體、木構件、屋蓋等均存在不安全隱患,應該按照修舊如舊的原則進行加固、補強處理,使清真寺市級文物保護建筑,延長使用年限。事實表明,將碳纖維加固法與木結構加固技術相結合,能使古建筑滿足新的使用要求,也能很好地保持古建筑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