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單位的行為有待規范
古建筑裝修工程質量的概念是一個廣義的范疇,不僅指施工質量,還包括建設單位的組織管理質量、勘察設計單位的勘察設計質量、監理單位的監理質量。所以工程有了問題不能只由施工單位來承擔責任,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即所有參與工程建設的單位都要對工程質量負責。但是在工程質量管理實踐中,當工程發生質量問題時,誰都不主動承擔質量責任,互相推委,造成了共同負責、共同不負責的現象。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個主要責任人負責制,來承擔工程質量的主要責任。建議這個主要責任人由建設單位來擔任。
2、加強對設計單位和設計者的審查
設計是古建筑裝修工程建設的重要階段,設計合理與否直接影響著建設產品的最終質量。據人們對有關工程事故的調查分析,約有近4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源于設計。所以,加強對設計單位及設計者的資格審查十分重要,還有要加強對設計方案的審核,確保設計方案滿足安全性、防火性的要求。要嚴格實行設計質量內審制、專業之間會審、會簽制,改變目前設計審核走過場,工種之間相互撞車、打架,設計粗略不詳等狀況;嚴禁非法設計和出讓圖章,限制業余設計,強化設計現場服務制度,實行設計質量事故經濟賠償責任制,特別是設計單位對指定的工程設備和工程材料的質量負全責,把質量隱患消除在設計階段。
3、加快推行建設監理制的步伐,完善監理制的各項配套措施
監理制的推出能夠保證從第三方的角度、工程質量進行客觀公正的監督,能夠加強對質量形成過程的監督和管理。政府在對工程領域實行宏觀調控時,應加快推行監理制,提高建設工程監理地位。同時要完善監理制的各項配套措施,要以法制加強對監理的考核約束,實行質量追償制度。質量監理人員簽字的項目,如出了質量問題,應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并記入監理工程師的個人工作檔案,作為對本人工作考評的依據。同時要加強監理人員資質的審查,對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受賄、嚴重失職的監理人員,要及時取消其監理資格,追究責任。
4、對施工單位市場行為的監管、約束
要加大承包與分包單位(尤其是非法掛靠單位)對質量、安全事故的經濟賠償和刑事責任,逐步推行承包履約保險制;嚴格資質審查,加強施工企業資質管理,全面落實動態管理,保證進入工程領域的企業具備從事建設工程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技術、管理素質和適應不同工程規模、技術管理等級要求的不同綜合等級水平評判的重要依據。要嚴格執行工程技術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和全員培訓上崗制度,考評企業人員綜合素質、技術、管理和能力,推動企業建立自檢、自測、自我完善的最直接、有效的控制手段。任何時候都必須注重工程質量管理過程控制關鍵點,由此入手,發現按資質標準淘汰或考評降級或者停業整頓的問題嚴重的企業。
5、加強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直接監管
隨著國家基本建設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以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一些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工程質量監督領域實現了有法可依、依法執監。特別是在目前建設工程普遍實行監理的情況下,應針對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角色和職能的變化,積極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改革,健全執法運行機制,建立工程質量管理與監督的新模式。
工程領域勞動力市場的建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有限度地開發勞動力資源,整個工程產業的發展從注重量的擴張轉向質的提高,要求工程領域風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有“度”的限制。政府應建立必要的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使農民工的進入有一定的難度,從而使工人的操作水平和專業技能得到提高。
要依據法律、法規、條例確立并加強對材料、機械、現場的規范管理,使之制度常態化,加大技術投入,提高質量意識。
結論
古建筑裝修工程質量是工程建設的核心,是一切工程項目的生命線。工程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的發展大局。確保建筑工程質量,不僅是建設問題、經濟問題,也是民生問題。要切實增強做好工程質量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質量水平,努力把建筑工程質量水平提升到一個新高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責任制度,推動建筑工程質量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