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宋朝以后,基本上是二極交織發展時期,即二極由分離而逐步走向時空合一,中國傳統民居 庭院 沿著這一主線進一步發展而形成具有獨特魅力的 庭院 文化,并呈現下列四個構成特征。
庭院 式的建筑構成,給中國傳統民居帶來了封閉式的空間組合。組群的內向布局成了中國建筑的一大特色。大廳、內廳、客廳、正房、廂房、書房等主要廳房都深藏于宅院內部,它們都面向內部 庭院 或天井。
整組宅院只有大門朝外,其他一概向內。即使象北京四合院中的“倒座”,自身是臨街布置的,也特別地放棄朝南的方位,將前檐立面朝北向內,而以后檐背立面臨街,表現出極為執著的內向追求。
庭院 式的布局不僅與家族聚居的家庭結構相適應,也同封建禮教制約下的思想意識和心理結構相適應。一組圍合的 庭院 式空間,構成了一個封閉的小天地,典型地體現了封建族權、父權統治所需要的“獨立王國”的建筑環境。在這個封閉的小天地中,幾何形的建筑空間秩序與倫理道德秩序形成同構對應現象。嚴整縱深的 庭院 組合,中軸突出的對稱格局,提供了建筑空間的主從構成、正偏構成、內外構成和向背構成。這些空間構成都被賦予禮儀上的尊卑等第意義。透過正院與邊院,正房與廂房,正殿與配殿,外院與內院,前庭與后庭等等空間的主從、內外劃分,庭院式的組群充分適應了封建禮教嚴格區分尊卑、上下、親疏、男女、長幼、嫡庶等一整套的倫理秩序需要。
中國建筑的 庭院 空間,既是組群內部的公共空間,也是組群內部的室外空間,在尺度上既可以縮小到極狹窄的不到1㎡的小天井,也可以放大到極寬闊的超過3萬㎡的巨大 庭院 。 庭院 的這種可大可小的內部空間,使它成為十分可貴的、具有多種用途的場所。在居住建筑中,它起著“露天起居室”的作用,成了家務勞作、晾曬衣物、養殖家禽、副業生產、兒童嬉戲、休憩納涼和慶典聚會的場所。在宮殿、壇廟、陵寢、寺觀、宗祠等建筑中, 庭院 作為主殿屋的延伸與放大,成了禮儀活動和大量人流聚散的場所。 庭院 的多樣場所價值和靈活的場所調適潛力,是 庭院 在各種類型建筑中得以普遍發展的重要原因。
庭院 的復合性指的是室內外化與室外內化。在構成方式上,室內外化的 庭院 空間主要是圍繞開放側界面做文章。中國木結構建筑是梁柱承重體系“,墻倒屋不塌”,墻體是非承重構件,可厚可薄,可有可無,開放側界面有其構筑上的便利條件; 庭院 式的布局形態,對外封閉,一棟棟建筑都是內向的,面向庭院的側界面可以充分敞開、通透。這些得天獨厚的條件促使中國建筑通過不同程度的調節側界面而形成室內外化的復合空間。
室外內化程度取決于三點:一是 庭院 空間大小與圍合界面的尺度;二是圍合立面的內向品格;三是圍合空間的滲透度。福建民居在這三個方面表現最為出色。
中國建筑的庭院式布局,不僅在組群內部形成了一系列露天的、具有室外空間性質的 庭院 空間,而且又通過 庭院 圍合面的調節,給這些室外空間以不同程度的內化。使得中國建筑既有多樣的、引人注目的室內外化的復合空間,又有極具情趣、令人贊嘆的室外內化的復合空間。